| 关于举办“2007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高级研讨会暨保税区、加工区管理与发展交流会”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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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9-17 09:41 文章来源:大连市外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管理,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,商务部于2007年相继颁布实施了《商务部关于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商产发[2007]133号)、《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》(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17号)、《关于2007年第17号公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(商产字[2007]1241号)等政策法规,其主要目的就是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优化结构、提高效益、自主创新,从而有效推进我国的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。
为了及时掌握相关部委最新政策的变化与动态,加强各保税区及出口加工区的经验交流与学习, 有效借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、昆山出口加工区先进的管理模式及经验,促进政策制定部门与企业的沟通、理解与合作,指导企业准确把握新政策、新法规所提供的发展机遇。商务部培训中心决定举办“2007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高级研讨会暨保税区、加工区管理与发展交流会”,并由北京国企中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及地点
时 间:2007年9月20日--9月23日(9月20日全天报到)
地 点:上 海
二、演讲嘉宾
会议将邀请国家发改委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、商务部等相关司局负责人;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、中国海关学会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权威专家;上海外高桥保税区、昆山出口加工区相关领导;复旦大学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高校院所知名学者担当主讲。
三、会议内容
1. 2007年商务部颁布的:《商务部关于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商产发[2007]133号、《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》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17号、《关于2007年第17号公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商产字[2007]1241号要点解析及调整趋势;新禁止类、限制类政策对深加工结转的影响与应对;高科技与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基金应用及扶持政策;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的相关政策导向及扶持政策。
2.2007年海关总署调整的加工贸易政策要点与调整趋势;海关常态监管改革与区域通关改革方案及趋势;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解析;海关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的相互关系。
3.2007年国税总局发布的重点政策与改革趋势;完善退、免、抵税政策促进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延伸的具体措施;采购国产原材料及中间品的税收扶持政策调整方向;2007年加工区外加工贸易企业退税政策调整方向;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的相关税收鼓励政策等。
4.如何完善外汇管理制度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?规范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售付汇手续促进加工贸易结转;人民币汇率调整对加工贸易企业结算的影响与应对等。
5.2007年加工贸易宏观政策调整的趋势;2007年的政策调整规划给予企业哪些新的机遇与冲击?中国口岸通关改革与未来展望;电子口岸在物流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;全球供应链与海关通关管理。
6.当前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走势;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目标模式分析;现代物流发展现状及需求;就我国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的发展现状、功能定位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。
7.上海外高桥保税区、昆山出口加工区管理与创新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交流及互动答疑。
四、参会范围
企业高层管理者以及关务经理、报关人员、财务人员、核销人员、物流主管等;各类物流企业、贸易公司;各地主管加工贸易的政府部门负责人;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、高新园区的相关管理人员;行业协会、商会等。
五、参加办法及费用
会议费2800元/人(包括学习资料、会议通讯录、代表合影等)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请参会代表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好后传真至会务组,并于五日内将会议费汇入指定帐户(为保证会议质量,会务组保留临时限制报名人数的权利)。
六、会务组联系方式
电 话:010—51521523、51489700 传 真:010--51489701
联系人:夏 斌
E-mail: bjgqzl@163.com
商务部培训中心
联系人:闫桂英 林 毅 电 话:010—69759898/3346/3320
网 址:pxzx.mofcom.gov.cn
会务组将根据报名回执表通知参会代表具体报到地点、乘车路线等有关事项。
附件:2007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高级研讨会暨保税区、加工区管理与发展交流会报名回执表
2007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高级研讨会暨保税区、加工区管理与发展交流会日程
商务部培训中心
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 |